2014年10月5日 星期日

瑪竇福音 21章 33~43節

園戶的比喻 
  1. 「你們再聽一個比喻吧!從前有一個家主,培植了一個葡萄園,周圍圍上籬笆,園內掘了一個榨酒池,築了一個守望台,把它租給園戶,就離開了本國。
  2. 快到收果子的時節,他打發僕人到園戶那裏去收果子。
  3. 園戶拿住了僕人,將一個鞭打了,將一個殺了,將另一個用石頭砸死了。
  4. 他再打發一些僕人去, 人數比以前還多; 園戶也一樣對待了他們,
  5. 最後他打發他的兒子到他們那去, 說: 他們會敬重我的兒子。
  6. 但園戶一看見是兒子,就彼此說:這是繼承人;來,我們殺掉他,我們就能得到他的產業。
  7. 於是他們拿住他,把他推到園外殺了。
  8. 那麼當葡萄園的主人來時, 他要怎樣處置那些園戶呢?」
  9. 他們回答說:「要凶惡地消滅那些凶惡的人,把葡萄園另租給按時給他繳納出產的園戶。」
  10. 耶穌對他們說:「匠人棄而不用的石頭,反而成了屋角的基石;那是上主的所行所為,在我們眼中,神妙莫測』的這句經文,你們沒有讀過嗎?
  11. 為此,我對你們說:天主的國,必由你們中奪去,而交給結果子的外邦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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