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2月23日 星期日

瑪竇福音 5章 38~48節

新法律成全舊法律
  1. 你們一向聽說過:『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。』
  2. 我卻對你們說:不要抵抗惡人;而且,若有人掌擊你的右頰,你把另一面也轉給他。
  3. 那願與你爭訟,拿你的內衣的,你連外衣也讓給他。
  4. 若有人強迫你走一千步,你就同他走兩千步。
  5. 求你的,就給他;願向你借貸的,你不要拒絕。 
  6. 你們一向聽說過:『你應愛你的近人,恨你的仇人!』
  7. 我卻對你們說: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,當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,
  8. 好使你們成為你們在天之父的子女,因為衪使太陽上升,光照惡人,也光照善人;降雨給義人,也給不義的人。
  9. 你們若只愛那愛你們的人,你們還有什麼賞報呢? 稅吏不是也這樣做嗎﹖
  10. 你們若只問候你們的弟兄,你們做了什麼特別的呢?外邦人不是也這樣做嗎?
  11. 所以你們應當是成全的,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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